本报讯(记者郭树合)“自从当上全国人大代表,就经常有群众向我反映案件,我把案件线索提供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都依法办理,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于安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21年2月底,一名本地企业负责人向于安玲反映与邻省一家企业的经济纠纷案。“这个案子已历经八年,公司2000余万元货款没有讨回来,并且还被判为失信被执行人成了‘老赖’。他们感觉太冤枉了,经过多年上访也没有任何结果。”于安玲介绍。
于安玲将这一线索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收到线索后认真查阅该案相关法律文书,认为该案确实存在问题,随后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向于安玲回复。目前,该案已经得到纠正。
每次接到群众诉求,于安玲都会细心听取当事人诉说,并将具体情况告知检察机关,请检察机关对案子进行把脉会诊、分析查证。检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条款,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案子,依法予以监督;对那些判决没有问题的案子,而群众又有“意见”的诉求,于安玲就会会同检察机关用情、理、法为当事人耐心讲解,化解心结。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于安玲说,常年扎根基层一线,她深知基层群众愁什么、忧什么、怕什么、盼什么。于安玲寄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面对面服务,高效便捷办理群众诉求,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