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雪)“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产增收,坚决打击涉农犯罪,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用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东城街道畅家村党总支书记马红丽对陕西省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马红丽一直关心关注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保持着密切的联系。2024年1月,马红丽到陕西省检察院集中走访时,表示在带领村民们创业致富的过程中遇到过一些涉农纠纷,也面临很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矛盾化解等基层治理难题,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源头治理、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为乡村基层治理提供了检察智慧和法治保障。
作为一名村干部,马红丽一直心系乡村发展,她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乡村领域公益诉讼、乡村基层治理、帮扶共建等工作,以高质效办案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加大在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融入点和结合点,更深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着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农业生产安全,以高质效检察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马红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