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故事|检调对接化积怨
时间:2025-03-28  作者:单曦玺 吴秀玲 杨安琪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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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的话我信服,我愿意息诉罢访。”不久前,张某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送来一面写有“用心用情办实事 耐心接访解民忧”的锦旗。

锦旗背后的故事发生在2024年11月19日。那天,张某匆匆来到惠农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一份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交到接访检察官王天栋的手上,请他给自己讨个说法。

耐心交流后,王天栋了解到,张某承包了惠农区的一个废弃果园,和朋友尹某共同投资购买羊羔用以饲养获利,并全权委托尹某照料果园及羊羔。但不久后,张某发现饲养的羊羔数量越来越少。一问尹某得知,羊羔要么病死了,要么被尹某卖掉支付自己看管果园的工资,二人因此产生矛盾,合作破裂。随后,尹某又将张某存放在果园内的鸽笼、纪念币等物品拉至自家,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张某以尹某涉嫌盗窃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这件事便成了张某的心结。

王天栋当即调阅了公安机关调查的相关材料,发现尹某将张某物品拉回家的理由是,为了妥善保管张某留在果园的东西,并且在事前就告知了张某。为核证这一重要事实,王天栋征求张某及尹某同意后,在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邀请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同时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协调公安机关、值班律师共同对案件开展调解工作。经进一步梳理明晰双方纠纷,确认尹某曾提前电话告知张某将张某私人物品拉回家暂为保管,后因双方在利益损失赔偿方面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且张某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双方矛盾加深,难以心平气和解决。在磋商会现场,尹某表示当天就向张某返还物品。检察官又结合构成盗窃罪的主客观要件对张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就其如何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

(本报记者单曦玺 通讯员吴秀玲 杨安琪)

◎办案检察官说

“朋友之间因利益产生纠纷,往往容易在当事人心中留下难解的心结。办理该案时,我们从法理角度出发给予信访人答复,为厘清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纠纷久拖不决的症结,我们还全方位对原案侦办和信访矛盾处理情况进行复盘溯源、找准症结,充分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尽最大努力把理讲透、把法讲清,用心用情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天栋说。

[责任编辑: 牛旭东 李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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