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长城保护工作成效。
本报讯(记者刘亚非 窦晓峰)“开展长城保护专项监督,以省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完成全省13个地区长城点段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划定及公布工作,协同文物保护部门保护长城点段299处。”1月17日,在辽宁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中关于“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长城保护”的内容受到代表们的关注和肯定。
2024年,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长城保护公益行动”为契机,全面调研摸排全省长城保护工作现状,梳理长城保护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辽宁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长城保护案,在检察机关、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法学专家的共同参与和积极推动下,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协同履职。以省检察院办理的长城保护案为牵引,辽宁省长城沿线检察院开展长城保护专项监督,共立案145件,制发检察建议104件,完成对全省299处长城点段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锥子山、九门口、兴城、虎山等重点长城点段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长城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保护好、传承好这一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总编辑管旭表示,辽宁省检察院充分发挥省院示范引领作用,省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担任主办检察官办理长城保护案件,以检察之力推动形成省域长城资源保护全新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