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检护民生进行时|重庆渝中区:多方发力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时间:2024-08-17  作者:满宁 马弘 陈虹宇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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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门禁强制“刷脸”说不!

重庆渝中:多方发力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不用刷脸也可以进小区了!”日前,重庆市渝中区某小区的不少居民都留意到身边的这一变化。这得益于公益诉讼向小区门禁强制“刷脸”说不——当地检察机关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多方联动推进个人信息安全领域溯源治理。

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

小谢居住的某小区有上千户居民,仅有一个出入口,该出入口于2022年7月设置了4台人脸识别闸机。通过该闸机有两种验证方式:一种是通过刷脸与提前录入的人脸识别信息进行核对,另一种是刷身份证与人脸识别信息核对,核对一致后才能通过。表面上,该小区提供了两种验证方式,但本质上,识别人脸信息是进出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而在安装人脸识别闸机之前,小区居民是可以采用刷卡或保安登记的方式出入小区的。

“人脸信息属于重要的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就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小谢认为,“人脸识别”技术目前存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安全隐患。为此,小谢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认为,此举符合保障业主安全的相关规定,于是对小谢的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物业公司没有提供非人脸识别的替代性门禁验证方式,限制了业主进入住宅的权利。”2022年7月,小谢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决其删除门禁系统中的本人人脸识别信息,并提供其他出入方式。

2022年12月,法院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停止处理并删除人脸识别道闸系统中收集到的小谢人脸识别信息、身份证信息,并向其提供出入该小区的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然而,判决作出后,物业公司却未按要求整改。小谢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2022年12月底,小谢来到渝中区检察院,申请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业主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事实上,对于小区门禁强制“刷脸”,除了敢于打官司的小谢,案涉小区居民也早有抱怨。

“老年人哪里搞得懂这些新东西,站那里半天刷不进,还得喊人帮忙。”该小区住户王大爷反映。上班族小刘说道:“赶上下雨天或者摄像头逆光,经常识别不了,下班高峰期得排队进小区。”

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物业公司也有苦衷。“我们小区在热门旅游景区附近,来往的游客很多,为提高小区治安管理水平,才安装了人脸识别闸机。”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

一边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一边是公民的居住环境安全,这不该是一道“单选题”。办案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在小区公告栏公示其收集、处理、储存敏感个人信息应遵循的标准,且没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存储敏感个人信息设备的安全性也未经认证。

“更为关键的是,该门禁系统中存储公民人脸信息的电子设备终端与互联网相连,敏感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客观上侵害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持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办案检察官吴齐轩说。

多方携手织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网”

2023年2月23日,渝中区检察院对此立案。次日,该院与作为物业管理行业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监管主体的渝中区住建委举行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区住建委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涉案物业公司删除违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

2023年6月,区住建委联合公安部门督促小区物业将门禁系统中录入的业主个人信息全部删除,并加强物业管理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工作。

与此同时,区住建委启动对物业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排查,确保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规范人脸识别验证进出小区方式的应用。

为织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网”,今年7月,针对住宅、消费领域个人信息过度采集、强制收集、诱导索取、违规使用等问题,重庆市网信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

“现如今,‘刷脸’支付、‘刷脸’核验身份已成常规操作。但常规操作不等于合理合法,亟须加强监督监管。”重庆市人大代表龚菲表示,重庆市检察机关聚焦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筑牢了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本报记者满宁 通讯员马弘陈虹宇

[责任编辑: 刘钊颖 张雪莹 刘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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