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联合正镶白旗检察院开展草原休牧禁牧巡查和金界壕遗址保护等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部分餐饮店铺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
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检察院结合“益路有她”专项活动,开展民法典进草原宣传活动,让每位妇女懂得如何维权。
3月27日至28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内蒙古调研时强调,民生无小事。要从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高度,充分认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检护民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紧盯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协同相关各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最高检调研组调研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围绕生态、食药、安全生产、养老、“三农”等民生热点,专门印发《全区公益诉讼检察“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国华告诉记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816件,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45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民事公益诉讼21件。
聚焦安全、环境等民生热点持续发力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最现实的“国之大者”。今年3月,包头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餐饮企业使用瓶装液化气以及城市燃气使用安全问题特别是商住混合餐饮场所、人员密集餐饮场所等进行全面监督。
该院检察官还实地走访了昆都仑区尚未完成天然气通气的10个小区,调查核实有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并同涉及此项工作的10个社区负责人建立联系,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
“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大事,‘安全弦’与‘安全阀’一刻都不能松懈,检察监督使我们形成了工作合力。”一名来自恒基馨苑社区的工作人员对走访的检察官说。
据了解,包头市检察院在此次行动中共发现燃气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条,立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磋商结案2件。
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为破解公共消防安全治理难题,5月8日,区检察院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消防安全公益诉讼联席会。会议就消防通道被非法占用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消防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建社会化消防格局等方面达成一致共识。
“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与检察机关联合对重点行业开展公共消防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共同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畅通‘生命通道’。”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刘建新表示。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内蒙古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协同相关各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乌梁素海流域生态治理问题一直是当地群众的“心病”。5月11日,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检察长撖莉赴乌拉特前旗督导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并与当地政府、水利部门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专案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治理乌梁素海流域生态及地下水超采问题的目标与方向。
乌梁素海,承担着黄河水量调节、水质净化、防凌防汛等重要功能,被称为黄河生态安全的“自然之肾”。随着河套灌区的开发,乌梁素海成为河套灌区唯一的“承泄区”,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湖区水体一度污染严重。经过治理后水质逐渐好转,但点源、面源、内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202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问题以事立案。今年1月,该院与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单位决定从1月25日至11月20日,联合开展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关注水质治理情况,查处向流域河湖沟渠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54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锡林郭勒盟两级检察院重点聚焦境内金界壕保护情况和草原休牧禁牧工作监管,排查破坏文物遗址、妨害荒漠化防治等案件线索,强化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据统计,该地区排查涉及草原休牧禁牧问题283个,摸排案件线索50个,立案39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件;涉及长城保护问题371个,摸排案件线索31个,立案9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
兴安盟检察分院于今年4月印发《全盟公益诉讼检察“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抓好已经部署开展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三农”等专项监督活动,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机衔接、双融双促。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制定《内蒙古铁路检察机关办理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对案件办理的基本原则、统筹指导、线索移送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具体办案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
特定人群权益保护一刻不放松
“某公司发布的招聘岗位并非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但仅招男性。”
“我感到自己被排斥,被区别对待了。”
…………
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数名女性求职者关于平等就业的呼声引起了当地检察机关的关注。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随即通过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对辖区内行政机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筛查,又经过进一步深入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招聘信息中将聘用条件设置为“男性”的岗位,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不适合女性从事的工种或岗位。
该院认为,上述做法构成性别歧视。而有关行政单位对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招聘信息内容未尽到审核义务,在劳动保障监察和服务规范方面未完全履行职责,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3月5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对有关行政单位怠于履行妇女权益保护监管职责是否符合制发检察建议的条件进行评估讨论,人民监督员、妇联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就监督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就全面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参考听证员意见,该院决定向有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现场宣告送达。
会后,有关行政单位立即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进行审核,责令岗位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的31家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深入用人单位强化普法宣传和用工指导,进一步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截至目前,当地32条涉性别歧视招聘信息已修改。检察机关还将持续督促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真正落实。
维护“她”权益在内蒙古多点开花。2023年11月,通辽市扎鲁特旗检察院与该旗政协签订《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又于今年3月,与该旗妇联签订《关于建立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今年3月起,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检察院开展为期3年的保护妇女权益“益路有她”专项活动,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强化与妇联等组织的联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检察院与该旗总工会共同签署《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作机制》,明确会商研判、线索移送、交流协作、调研督导、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
守护“她”权益,只是内蒙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对于其他重点人群的权益保障,内蒙古检察机关也一刻不放松。围绕着聚焦重点人群,找堵点、破难题,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发力。
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检察院联合该旗总工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为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服务行业的劳动者授课,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详细解答。
护农护绿更护切身利益
农,天下之大本也。
2024年3月,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依托与该旗政协签订的《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的政协提案转化为案件进行办理。
该院通过调取相关项目资料、实地走访、现场勘查等方式查明,当地共有耕地660.97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66万亩。2023年,协代苏木协代嘎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1.0958万亩土地,为建设防护林共栽植杨树15910株。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后,因错过最佳植树造林季节,加之林木管护不到位,防护林成活率仅有50%,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规定的农田防护林造林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标准,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减弱,进而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高,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月22日,科左中旗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议,邀请当地政协、农牧、乡镇等单位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最终就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护林工程不达标监督事项形成磋商意见,并向旗农牧局发出磋商函。
科左中旗农牧局高度重视,随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该方案可行性、有效性召开听证会,听证员详细评估后一致认为方案能够很好实现补植复绿要求。
4月15日,科左中旗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前往案涉项目区实地回访补植复绿情况。如今,案涉项目区已严格按照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要求,采购符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树种、树苗,科学配置林带,共补植复绿7000余株杨树,有效保证了栽种树苗的成活率。
“‘政协+检察’协同监督,通过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推动保障粮食生产的做法很有力。”当天同行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赵川表示。
“检察机关将我们的提案及时转化为案件办理,在守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中尽显司法为民的履职担当,实实在在筑牢了民生之本。”科左中旗政协委员包龙说。
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内蒙古各地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广泛沟通协作,强化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工作机制,为保障民生助益。
今年4月,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助力首府“五宜城市”建设,通过办案推动《呼和浩特市城镇非居民取用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加强全市取用水管理。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则聚焦“三农”领域,联合市农牧局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乡村振兴工作双赢多赢共赢,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记者还了解到,内蒙古多地检察机关紧盯人民群众身边事,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突出办案质效,以实际行动守护民生福祉。
兴安盟检察分院部署开展“生鲜灯”使用问题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通过案件办理,发现不合格生鲜灯使用商户12户,督促整改12户;
赤峰市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部署开展“赤城·检益”护航美丽赤峰建设专项监督活动,推进社会治理、守护美好生活;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检察院引入高龄津贴监督数字模型,受理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违规发放高龄补贴追回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3.26万元;
…………
“我们将依托‘益心为公’平台拓展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深化协作配合,形成保护民生合力,以高质效办案助推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实现以‘诉’促‘治’,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确保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建磊说。
(本报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刘潇)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副队长 何买拉苏
民生无小事,检察机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找到了很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为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紧盯社会热点,聚焦民生所盼,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的“精准性”“规范性”,以高质效办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国人大代表、赤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人工作业队七中队中队长 李文玲
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就业等民生热点,涵盖妇女、残疾人、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既关乎民生福祉,又涉及社会稳定。内蒙古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紧盯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相关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助力兜牢民生底线,守护万家温暖,以更优检察业绩服务和保障内蒙古发展,令我印象深刻。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邢界红
食药、社保、住房、养老、就业、环保等问题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有些问题和矛盾看似事小,实则影响面巨大,公益诉讼既要办好“大案”,更要关注民生“小案”。内蒙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涉民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