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试卷“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察长笔谈|三措并举推动“检察护企”走深走实
时间:2024-04-19  作者:江伟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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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江伟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以助力打造晋安区营商环境标杆为目标,立足检察职能,探索实践“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管用、实用、好用的工作方法,形成握指成拳、系统推进、团队作战工作机制,以更实举措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精准服务保障制度机制,做实“亲清护企”“知产护企”。围绕全区“产、城、人”融合高质量发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落实“首席政府服务官”职责,建立“产业链长+链主企业+检察长”机制,助推营造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可”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两级院领导挂钩联系企业行动,院领导常态化联系12家光电、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等重点企业,以品牌护企为引领,提供项目、企业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服务。助力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等科创载体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培育,先后出台与晋安区商务局、工商联共建的服务民企发展协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检察11条”“晋检·力护企”23条举措等配套机制,让法治因子涵养民营经济沃土。聚焦佛手瓜、鹅鼻萝卜、日溪脐橙等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建立“检+N”联络服务机制,保护名片产业。

突出靠前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强化“防扰护企”“治腐护企”。落实依法平等保护,推行涉企诉求归口管理,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下好便民护企“先手棋”。密切检警协作,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助力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顾虑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心经营、健康发展。重点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就某上市企业网约车被诈骗却因异地管辖使得公安机关无法立案的难题,梳理立案证据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落实涉民营企业案件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健全涉企案件快办、涉罪快诉、损失快追“三快机制”。当好保护民企“啄木鸟”,重点办理民企内部人员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针对“阴阳合同”职务侵占案等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堵塞漏洞。

坚持打击防范并举并重,用心“合规护企”“普法护企”。发挥好联系点常驻支点作用,融合“四大检察”职能,集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搭建企业家“法治会客厅”,举办检察开放日暨“福州企业家日”主题活动,建立涉企案件听证制度、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溯源治理联动机制。晋检青年“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联合宣传调研培训,编制“涉企常见犯罪警示案例”,深入项目工地、企业车间开展法治、涉税、反诈、安防等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和员工安全防范能力。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严格实行“一案一研判”,用好“企业合规+行刑反向衔接”组合拳,助力金融、税收合规建设,做到检察建议模式“应适用尽适用”、合规监管模式“依法可适用的都要用”,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责任编辑: 牛旭东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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