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江苏南通海门区:促成和解助打工人安心回家过年
时间:2024-02-18  作者:张彬 管军军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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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彬 管军军)“你们是实实在在把我们的事放在了心上,谢谢你们。我们已经到老家了,也祝你们新年快乐!”春节前夕,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检察官给远在河南的两对夫妇打去电话,电话那头,刚刚与家人团聚的李某开心地说道。然而,就在两个月前,他们还心事重重,为不确定的未来担忧。

2023年7月1日,同在一家工厂工作的李某夫妇和陈某夫妇因矛盾发生争执,继而引发互殴。陈某用脚踹李某的妻子致其半月板撕裂,李某用拳头击打陈某面部致其鼻骨骨折。经鉴定,李某的妻子、陈某二人的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同年11月,该案移送海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两对夫妇不仅是多年工友,还是地道老乡,案件存在和解基础。”该院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承办检察官一边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一边和厂方沟通从中斡旋。在承办检察官的疏导下,双方的关系逐渐有了缓和迹象,陈某、李某二人也主动到检察机关表达了认罪认罚的意向,但双方对赔偿金额仍存有异议,希望检察机关牵头调解处理。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和厂方的同意后,今年1月15日,承办检察官邀请人民调解员、公安干警一起到陈某、李某二人的工作单位,联合厂方开展多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达成和解协议后,检察机关特意预留了“观察期”,进一步跟踪二人的表现情况,了解到二人关系明显缓和,工作中也互相帮助后,拟对二人作不起诉处理。1月26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承办民警、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等在案发地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法律规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1月30日,陈某夫妇和李某夫妇结伴来到海门区检察院,检察官分别向陈某、李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这个年我们能过得踏实了。”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两对夫妇,准备同坐一辆车回老家过年。

[责任编辑: 王昱璇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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