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推动形成知识产权检察整体工作框架 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时间:2021-02-07  作者:郭荣荣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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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7日电(见习记者郭荣荣)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看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机关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以提高我国创新创造能力和经济竞争力为导向,主动作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月7日,在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他向记者介绍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相关情况。

知识产权案件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问题多,同一案件往往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多种法律责任,要做到依法妥善处理,达到从严保护、标本兼治的目标,必须强化综合司法保护。

去年11月,最高检专门组建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加强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也是向全社会传递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检察信号。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建立后,知识产权保护将产生哪些新变化?据郑新俭介绍,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后立即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还在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立了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

“我们在部分地区开展了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郑新俭表示,当前,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重庆和四川等八省(市)已经开始试点工作,推动形成知识产权检察的整体工作框架,确保这项重大改革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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