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各类涉疫经济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
时间:2021-02-07  作者:郭荣荣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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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7日电(见习记者郭荣荣)疫情始终牵动着每个国人的心。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在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强化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因时因势精准施策,“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经济犯罪,积极保障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妨害疫情防控经济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提起公诉1400余人。

检察机关突出重点,严惩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惩在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的行为,严惩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行为,持续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经济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2020年3月,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最高检及时发布第四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疫典型案例,以案明法,震慑不法企业、商家,督促他们依法经营,助推疫情防控。时隔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会同公安部发布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严正警示利用企业迫切希望复工复产的心理大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不要为了利益泯灭良知,犯罪必将受到严惩,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郑新俭认为,“两批典型案例的发布,向社会释放了依法严惩涉疫经济犯罪的强烈信号,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2021年春节将至,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疫情反复的情况,防疫形势仍然不容放松。郑新俭表示,第四检察厅将对各类涉疫经济犯罪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特别要全力保障疫苗安全,紧盯生产、销售、运输、出入境等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疫苗犯罪,以及以疫苗为幌子进行的网络诈骗等犯罪,全力维护民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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