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用心用情用法化解六年行政争议
时间:2021-01-20  作者:刘立新 何芳莉 廉玉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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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咱拥抱一下吧!”

河南鹤壁:用心用情用法化解六年行政争议

释法说理过程中,检察官耐心地用笔与两耳失聪老人交流

案结事了后,吴某和检察官拥抱

“六年了,我这件事今天终于画了个圆满的句号。检察官,咱拥抱一下吧!”近日,写下撤回行政监督申请书后,这位72岁的吴姓老人激动地拥抱着河南省鹤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保民。

无故被打,老人不服判决寻求检察监督

2014年10月14日下午,吴某家里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姬某。姬某酒后无故将老人家院子里的方桌掀翻,并对老人进行殴打。2014年10月15日,公安机关对姬某殴打吴某案进行立案调查。

然而,左等右等,老人也没等到案件的处理决定。此后,老人多次赴有关部门反映诉求。直到2018年6月20日,公安机关才以姬某涉嫌寻衅滋事,对其行政拘留7日。但吴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得到了维持行政处罚的决定。老人仍然不服,向山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追究姬某的刑事责任。但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均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由于对诉讼结果不满,2020年9月18日,吴某向鹤壁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经过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发现案件确实存在程序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公安机关2014年10月15日立案后,直到2018年6月20日才对姬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远超过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但由于姬某殴打吴某致其的伤情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对姬某行政拘留决定并无不当。

“释法说理+检察建议”助推争议化解

为了化解老人的心结,承办检察官带领助理多次到老人家中,倾听诉求,释法说理。由于老人两耳失聪,性格偏执,每次提起自己的案件就有一肚子怨气,抵触心强。

吴某的偏执一度让释法说理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就从他身边的人着手,先做吴某儿子的工作,获得他的理解和支持,后通过儿子发动关系近的亲戚,共同摆事实、讲道理,平复老人的对抗情绪。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其家中,耐心进行心理疏导,进一步扭转了老人偏激的想法,主动放弃了不切实际的诉求。

考虑到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存在瑕疵,鹤壁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案发时吴某60多岁,六年来,老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反映诉求。夫妻俩现年事已高,均身患多种慢性病,妻子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为了进一步化解吴某心中的怨气,消除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实现案结事了政和,鹤壁市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彻底解开老人心结

2020年12月16日下午,鹤壁市检察院对吴某诉公安机关、第三人姬某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行政纠纷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3人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就申请监督的理由和辩驳意见进行了陈述。听证员结合案情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三个焦点进行提问。

最后,听证员就本案中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以及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发表了听证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恰当,但程序上有瑕疵。公安机关表示,在办案中确实存在程序瑕疵,愿意诚恳接受听证员的意见建议,以后的工作中,也会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各类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避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公开说理的平台,在听证会召开之前,检察官多次到我的家里,与我父亲面对面交流,进行沟通,并针对我父亲反映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我父亲的怨气彻底消了,不再上访了,也认可公安机关对姬某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是有温度的,在检察官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听证会上,老人的儿子作为申请代理人激动地说。随后,老人写下了撤回行政监督申请书。

听证会结束后,吴某的儿子代替他专程向办案检察官赠送了锦旗。至此,长达六年的行政争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何芳莉 廉玉玲)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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