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贫困村的尘土少了,河水清了
时间:2020-07-13  作者:李立峰 付泽 周靖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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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村里粉碎石料的噪音没有了,公路附近堆放的石子不见了,飘扬的尘土变少了,河水也变清了!”日前,重庆市云阳县渠马镇大梁村村民邓某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发生这一变化的背后,是一份来自云阳县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

2019年9月6日,云阳县检察院驻大梁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吴汶栋等人在村里走访时,有村民反映:“村里灰尘大、河里水也浑得泛红,扶贫队能不能管一下?”

自2019年1月驻村扶贫以来,吴汶栋对大梁村的情况并不陌生。该村距离县城60多公里,山大沟深,经济基础薄弱,是云阳县检察院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全村建卡贫困户54户,贫困人口181人。

接到村民反映,吴汶栋和扶贫队员便就地展开了核实。经调查发现,该村里正在修建水电站,存在非法采砂和污水直排现象。若是赶上下雨天,原本水泥硬化的路面变得泥泞湿滑,河水也因水土流失变得泛红发浑,当地村民生活因此受到了影响。

扶贫队和当地村“两委”商量后,决定将线索移交云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2019年10月,云阳县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多次派出检察干警实地调查。

调查发现,2018年10月,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渠马河边修建水电站,并修建了自用砂石加工厂,但未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处理措施,导致生产废水外排至渠马河,严重影响水质。

随后,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同意,云阳县检察院向该县生态环境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该公司污染环境问题。同时,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好当地水质和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展开调查。”据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该局责令水电开发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配套建设废水沉淀池,使得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随后,该公司拆除了砂石加工场机械设备,外购砂石使用,解决了污染问题。2019年12月,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向该院回函称,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目前,水电站正在建设中。云阳县检察院多次前往实地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踪督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防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反弹。

“检察院是实实在在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提起这起公益诉讼案,村民们都交口称赞。自此,村民们遇到什么事,也都喜欢向扶贫工作队反映。

“村里修建果园承包土地,可以公开各项收支项目和具体数额吗?”

“农民承包土地安装光伏电光板,可以帮忙协调一下补偿事宜吗?”

……

就这样,只要有村民反映,扶贫工作队就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据介绍,截至目前,驻大梁村工作队会同村“两委”,根据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精准施策,采取发展到户产业、教育资助、医疗救助、易地搬迁和生态补偿等方式,已使50户171人实现稳定脱贫,剩余4户10人也将在今年摘帽。

“检察院帮扶我们村,争取到不少脱贫致富项目,村容村貌变好了,我们贫困户就业也有着落了!”大梁村贫困户叶某感慨地说。

(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付泽 周靖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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