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案件追踪|湖南株洲:再审检察建议助力小微企业走出困境
时间:2020-06-21  作者:张吟丰 罗兰 潘艳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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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后一定依法经营”

湖南株洲:再审检察建议助力小微企业走出困境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罗兰 潘艳红)“公司现在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生意不错,最近又成功签了几份订单,谢谢检察机关帮我们企业走出了困境。”日前,一接到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长沙市某仪器设备公司负责人彭某就高兴地介绍起公司的近况。

事情得从2014年6月说起。当时,彭某因一时的侥幸心理,经朋友介绍,与另外5家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湖南某贸易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冲抵税款,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刑罚。彭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9月,二审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我们知道自己做的不对,所以第一时间就补缴了税款,可如果被判刑,那我们企业真要垮掉了。”2018年12月,不服生效判决的彭某等5名企业主向株洲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在认真听取了彭某等人的诉求后,办案检察官立刻开展初步审查,十天后正式立案复查。

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后发现,原判认定申诉人彭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二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发布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新的定罪量刑标准,将虚开增值税款数额立案标准从过去的一万元以上变更为五万元以上。按照新的司法解释,此案共有6家涉案企业和6名涉案人员未达到立案标准。

随后,检察官走访了这6家涉案的小微企业,全面了解相关情况。谭某的公司主要经营电器设备,企业规模虽然不大,但员工中不乏一些改制企业的下岗职工,但自负责人涉案被查处后,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企业员工的生计也难以保障。

同样陷入困境的还有王某的钢铁贸易公司,原本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的外贸订单量大幅减少,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出口业务基本停滞。而彭某和另一位经营纸业设备的陈某则对企业今后的贷款、信用等级表示出深深的担忧。

“对于涉企案件的办理,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因办案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株洲市检察院在依法办理的同时,加强释法说理,并于2019年6月依法向法院提出改判无罪的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对此案进行了重审。今年3月,法院对彭某等6人及6家企业依法作出无罪判决。随后,办案检察官结合办案,对涉案企业开展了法治教育,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扶。

“这对我们而言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不代表没有碰触法律底线,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一定依法经营。”彭某反省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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