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盛安:大案小案都有群众期望
时间:2021-04-30  作者:胡文星 钟和燕 赖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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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40年来,他情系百姓、默默耕耘、无私无畏,办理案件近2000件。曾荣获江西省“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

与同事一起研究案件 黄少华摄

“作为从副检察长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丝毫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兢兢业业,连年都是全院办案最多的检察官。这种‘老黄牛’精神非常难能可贵,值得每一位检察人学习。”近日,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阶虎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号召大家向58岁的检察官邹盛安学习。2018年,邹盛安从上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岗位退下来,毅然加入全院最忙碌的第一检察部。如今,满头白发的他仍坚持入山调查林木盗伐案、奔走异地寻找被害人、伏案桌前对审查报告字斟句酌……

退休两年办案400件

“我真的很平凡,都是在本职工作上履行职责。”2018年9月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岗位退下来后,邹盛安选择留在上犹县检察院办案数量最多、办案质量要求最高、办案任务最重的第一检察部,至今已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各类案件近400件。

2020年9月,邹盛安不慎扭伤右脚,伤情严重,医生表示如果想尽快恢复,必须在家静养一个月。但当时受疫情影响,积压的案件大多集中在9月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于部门案件多、办案任务异常繁重,想到同事们都在奋战,自己却歇在家里,邹盛安心急如焚。一周后,邹盛安硬是忍着伤痛回到了办案工作岗位,继续奔走于单位、看守所和法院之间,确保案件如期办理。

这起挪用资金案,在引用法律条文时,涉及到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实行,其中对挪用资金罪作出了新的调整,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个调整直接影响到对案件当事人的量刑。如果我不知道这个调整,很有可能会提出错误的量刑建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完善更新,我必须活到老学到老。”

1980年刚参加工作时,邹盛安的学历并不高,为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工作之余他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密切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1994年,邹盛安报名参加了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相关书籍很多、考试特别严格。”经过努力,他通过了法学本科的考试。靠着点滴积累,邹盛安的办案能力不断提高,从最初的司法警察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了员额检察官。

不放过细节

40年里,邹盛安办了近2000件案子。“绝大部分都是小事情、小案子,但这些都关系到他们的人生,小案也要认认真真办。”邹盛安说自己办案并没有什么诀窍,就是要把办案质量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力争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广东人彭某在2017年到2018年间三次到上犹县行窃。但从案发到开庭,彭某自始至终交代自己仅作案一起。邹盛安介绍说,要认定另外两起盗窃案,特别是发生在石溪村的那起入户盗窃案是其所为,证据非常关键。但是公共视频只记录下了彭某在营前镇的活动轨迹,在其进入村道后,行踪难以确定。

“石溪村那户人家被盗6200元。其作案手法、时间都与彭某的吻合,一定有什么破绽的。”邹盛安反复查看彭某的行动轨迹,发现了彭某作案当天被公共视频拍下的一个细微动作,他抬头发现摄像头后,立即低下头并用手放在额头遮挡面部。

“作为外地人,在这边也没有亲友,你为何多次来到该地?案发当日,你走到摄像头下为何要用手遮挡?……”法庭上,邹盛安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彭某直冒汗。最终,一直拒不认罪的彭某承认了石溪村的入户盗窃案系其所为。

“该案被盗金额如果没有被确认的话,彭某的量刑将会轻很多。”邹盛安说,作为检察官一定要胆大心细,不放过任何细节。

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邹盛安办理了刘某某、毛某某等人诈骗一案,该案涉及的当事人较多,极易引发涉法涉诉风险。当时批捕的时间只有7天,侦查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都高度关注案件的办理结果。为提升办案质效,邹盛安反复审查案卷,细致提审犯罪嫌疑人,认真比较证据锁链之间的关系,最后认定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遂依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以事实证据和严谨的法理分析,细致做好侦查机关和案件当事人的不捕说理工作,引导侦查机关补查证据,得到各方认可。

2021年4月7日,多企业股东来到上犹县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邹盛安手中,以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

2018年6月,被害人罗某某等人通过吴某某承建某新能源汽车公司建设工程,并缴纳了200万元给吴某某作为履约保证金。后吴某某私自将保证金中的80万元借给他人,并以货款、保证金、借款等名义从公司账户支付。案发时,吴某某擅自借出的保证金80万元仍未归还。在全面细致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上犹县检察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提起公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邹盛安发现,案件被害人均是民营企业的股东,案件的发生让被害人所在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影响。为切实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两家”合力,充分发挥追赃挽损主动性,督促、协调归还被害人15万元,相关责任人表示近期将会归还剩余欠款。

2020年以来,邹盛安办理了七八起故意伤害案,基本都是邻里、近亲属之间的纠纷。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邹盛安会先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并进行普法教育。虽然这会牵扯很多精力,但是他认为值得。

“一事一案不起眼,但跳出检察看检察,我们的辛劳换来的是百姓的和谐。让群众少跑路,就近化解矛盾,节约诉讼资源,这是我们检察官追求的价值目标。”“只有把小案子做出大文章,才能把大案子做出好文章,大案小案都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都需要我们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本报记者胡文星 通讯员钟和燕 赖媛)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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