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轶:融情于法 春风化雨
时间:2021-04-29  作者:郭树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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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轶给东营区第一中学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每当看到又有孩子回归正常的生活,我就感到特别欣慰,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投身未检工作八年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贾春轶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改造为目的”原则,帮助2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路,挽回了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近年来,贾春轶所带领的部门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她先后获得山东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学校家庭“一个不能少”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自2012年,东营区检察院从公诉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开始,贾春轶就成为未检大家庭的一员。

“对待失足少年,就要像家长对待孩子、老师对待学生那样,尊重其人格。”面对失足少年,贾春轶深入调查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品格特质,在办案时既无疾言厉色,也不一味说教,让他们在深入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协调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面力量,努力为他们回归社会清障铺路。

在办理一起东营某职业中学3名在校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中,检察机关在决定对这三名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贾春轶又三番五次地来到学校与校长、教导主任座谈,建议学校与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来挽救这些孩子。最终学校同意接收他们重新返校上课,并承诺将与检察官一起加强管理和教育,帮助这些孩子重新起航。

“一前一后”感化引导

诉前进行品格调查,形成办案制度;诉后联合法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这“一前一后”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机制,是贾春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出的办案经验。

“守护、聚心、实效、创新,是我们未检工作的行动准则,我们要把这些观念根植在大脑里、应用在实际工作中。”贾春轶深有感触地说道。

未成年人小龙(化名)3岁时父母离异,他和母亲相依为命,但他进入青春期后一直叛逆,初中就辍学。母亲为了生计忙于工作,无暇管他。辍学期间,小龙结交不良社会青年,参与了一起敲诈勒索案。

在对小龙进行品格调查后,贾春轶为其办了取保候审,让他住进了观护教育基地。考虑到小龙犯罪情节较轻,认错态度好,其母亲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院对小龙作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在与小龙交流过程中,贾春轶了解到小龙酷爱音乐,但因文化课不及格考不上音乐学院。为圆小龙的音乐梦,贾春轶帮他联系了一家学校,让他免费学习DJ,现在小龙已经在一个音乐公司实习。每逢在工作中取得进步,小龙总是第一时间与贾春轶分享。

法律是严谨的,但在贾春轶看来,每个未检人都应该保持一颗火热的心,在严谨办案的同时,融情于法,这样才能让阳光照进孩子受伤的心灵,达到挽救感化的最终目的。

志愿服务队春风化雨

“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仅仅依靠一人之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发挥大家的合力。”基于这种考虑,2017年,贾春轶与同事们成立了春雨志愿服务队,并吸纳了社会志愿者、律师、社区服务人员作为春雨志愿服务队的成员,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深入社区营造良好法治宣传环境。

贾春轶成立了春雨宣讲团,研发法治课件,深入学校营造普法维权阵地。三年来,春雨宣讲团先后到18所学校进行法治宣讲,受众达3万余人。她自学《犯罪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分析》及优秀教师的事迹报告、教学经验,掌握教学技巧。在长期不懈的坚持和探索中,贾春轶相继总结出小课堂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和心理辅导法,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为使枯燥的法律知识形象化,她利用漫画形式编写法律小案例,并编写出集法治宣传、道德教化、心理辅导为一体的青少年口袋书——《法护青春 共筑未来》,印刷5000册免费发放给辖区学生。一名中学生在阅读后给她写了封信:“尊敬的贾阿姨:我迷茫过、沉沦过,我痛苦地思索过,但现在我的眼前又是一片光明。您的书是黑夜里的灯塔,您就是我成长的导航人!”

(本报记者郭树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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