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大东区:不做电诈“工具人”
时间:2024-12-13  作者:王玲 矫东芳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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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到某高校讲授“青春同心反诈同行 不做电诈工具人”主题法治课,检察官针对大学生帮助犯罪分子刷单、提供银行卡、转账取现,容易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与高校教师共同普法宣传,组织学生观摩庭审,引导大家警惕诈骗新手法,坚决不做电诈“工具人”。本报记者王玲 通讯员矫东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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