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
作品简介:该作品讲述了一家企业在经营不善时误入歧途,大量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快速敛财。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顾珲始终拒不认罪。检察机关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利用亲情感化顾珲,促使顾珲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权利单位损失,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这家企业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并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开始打造自己的品牌,“寄生”的企业迎来了“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