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副厅长王勇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行政检察是四大检察职能之一,当前已形成了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的监督新格局。具体来说,行政检察职能主要概括为六项:一是行政裁判结果监督,二是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三是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四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五是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六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