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人员“大轮岗”
时间:2023-02-17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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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是避免派驻检察人员“因熟生懒”“因熟生腐”的重要机制。2021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派驻人员轮岗制度。2022年5月,最高检在对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的机构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质量建设的通知》,对派驻人员配备、轮岗交流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9月,最高检第五检察厅针对轮岗工作组织各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推进行动。经过常态化督办和集中攻坚,派驻监管场所检察人员配备、轮岗交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每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配备不少于2名检察人员,其中至少1人为检察官。全国二分之一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人员已经完成轮岗。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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