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少荣决定逮捕
时间:2024-11-08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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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第五巡视组原副组长刘少荣(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少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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