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从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1-20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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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从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从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从辉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马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得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得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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