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主任余兴祥(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余兴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