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相来决定逮捕
时间:2020-12-25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云南省滇中新区原党工委委员,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嵩明县原县委书记杨相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相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