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加兴(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付加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付加兴利用担任文山州委常委、文山县委书记、文山州委副书记、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