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肇庆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冯敏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敏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冯敏强利用担任怀集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高要市委书记,肇庆市副市长,肇庆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