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委原常委、副书记李昆学(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昆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昆学,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昆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