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杨德林(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德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杨德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德林利用担任安徽省教育厅校产中心主任、计财处处长、副厅长等职务便利,在申办院校、院校升格、工程投标、教育审计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