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管理”的核心目标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其中业务管理侧重宏观管理,质量管理侧重结果管理,而案件管理则是对个案处置流程进行管理,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应深刻把握“三个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牢牢抓住案件管理这个“牛鼻子”,深化业务中枢定位,围绕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构建理念、制度、方式方法相互融合、环环相扣的现代化案件管理机制,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推动高质效办案落细落实,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三大统领”,做实做细办案效果
高质效办案不能忽视个案,个案高质效汇集形成整体办案高质效。案件管理要通过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系统管理、实体把关等让检察官在遵循司法规律、检察规律的基础上将思想和精力聚焦到提高办案质效、办铁案办精品案件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谐统一。
一是“大管理”保障办案效果。要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的有效监管,为提升办案效果提供有力保障。在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系统把握的基础上,结合高质效案件评选、检察官考核等措施,在全系统牢固树立“高质效”导向,引导检察人员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要求贯穿于案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个案办理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大格局”扩大办案效果。高质效办理案件的效果应该不局限于检察系统内部,更应该得到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评价认可,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为此,案件管理应审视检察业务宏观运行态势,跳出“个案”看“整体”,跳出“检察”看“大局”,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如在个案中审查法律适用是否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是否与各级检察院同类案件适用标准一致。同时,注重换位思考,理顺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把监督作为服务的引领,把服务作为监督的方式,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制约配合,优化监督策略方法,确保取得最优办案社会效果。
三是“大管控”实现个案效果最大化。加强案件管理不仅仅是案管部门的责任,更是全院各部门的共同管理责任,应当通过健全案件节点管控制度机制、落实分管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制度、优化升级办案操作系统等措施,加强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等各环节办案流程的“闭环管理”和“大管控”。特别是对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效果评估等关键节点,要全面加强管控,做到层层把关、案案精品。
完善“三项机制”,做实做细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管理是检察业务管理的“生命线”,要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目标,进一步定岗明责,完善各项办案机制,助推办案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实现有效率的优质量、有质量的高效率、有质效的好效果的工作目标。
第一,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检察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梳理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清单,明确涉及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案件线索移送情形,共享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专人负责制,实行全流程台账式管理,既保障每条线索“事事有回音”,又倒逼接收部门“件件要落实”,提升案件线索共享质效。完善业务会商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办案数据,总结办案总体情况,及时掌握整体业务态势;针对常态化分析研判发现的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针对性措施,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第二,完善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的流程监控机制。建立“三张清单”,即检察官权力清单、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检察长审核清单、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委会审议清单,构建起边界清晰的办案权力清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案件管理部门要依照权力清单对司法办案全流程进行专门监管,实质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实施全周期精细化监控,帮助办案人员把握好办案过程中的每个重要环节和关键点,及时纠正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超期办案、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确保程序规范。特别要加强业务数据质量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核查,每日对案卡填录信息进行实时“体检”,做到“日结日清”,持续整治解决业务数据失真、失实、失范、失序顽疾问题。
第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是对业务部门出产的检察产品进行“质检”,是精准评价案件办理质量的基本方式。要建立有效的案件评查机制,积极开展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并通过开展交叉评查、提级评查、异地评查、跨司法机关评查等手段提升评查质效。要坚持把评问题和选精品相贯通,建立长期未结案件、舆情案件、重大案件复盘机制,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最大限度避免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通过评查挖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精品案件,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抓住“三个关键”,做实做细办案效率
一要抓住数字检察这个关键。加强案件管理必须用好数字检察这一关键变量,大力推动检察管理数字化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要管理生产力和办案效率。既要持续加大数字检察模型建设力度,又要加大模型的应用和提升力度,深挖重要领域、重点行业监督线索,提升监督精准性、高效性。既要完善案件智能化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数据核查系统,实现对全部案件智能检查、自动比对、自动提醒整改,又要研发应用实时、动态的分析研判系统,构建业务数据分析、办案效果智能评价研判模型,可视化展示业务态势和办案质效,更优服务检察决策和社会治理。
二要抓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关键。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各类检察人员的职权清单,进一步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探索建立以“三个结构比”为主要标准的检察履职成效评价新体系,把办案质量、效果、效率放到新体系中综合评价,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三要抓住办案能力建设这个关键。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在抓落实,基础在队伍,根本在能力。建立个人履职清单和人员轮岗交流机制,每人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办案办事标准,以岗定人、以人定岗,适时轮岗,做到人岗相宜。定期晒进展亮成绩,对成绩优秀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进展不明显的进行约谈。通过“大讲堂”“学习小组”等载体,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技能竞赛、“一对一”传帮带等活动,分享经验、互学互鉴。与高校共建案例研究基地,加强刑事检察、检察侦查、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专家型人才培养,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协作联动,优化整合检察资源,完善线索内部移送、案件协同办理、人员一体使用机制,分类探索组建专业化履职团队、打造“全科检察官”,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提升办案效率提供坚实基础。
(作者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