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适应“三个管理”新要求做实检察业务分析研判
时间:2025-04-12  作者:王晖 饶红敏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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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晖

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高质效履职办案,不仅需要过硬的案件质量、规范的办案程序,也离不开科学的领导决策。数据驱动的时代背景下,检察业务数据折射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问题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研判检察业务运行态势的基础要素。深度挖掘检察业务数据背后的价值,对服务科学决策、提升办案质量、规范办案程序、增强履职实效,具有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立足“三个管理”深化业务分析研判

“三个管理”从宏观、微观等不同层面对检察管理予以系统把握、一体谋划,将检察管理的价值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三个管理”对业务数据的精准分析、深层分析和动态分析提出了更高要求。“三个管理”视角下的业务分析研判,要改变过去以数据分析数据、以数字评价业务的方式,充分发挥业务数据背后的价值及其在统筹性、导向性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在宏观审视、事前预警、事后总结等方面的统筹管理作用,为司法办案提供更具广度和深度的业务引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通过有力有效的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发挥业务分析研判的宏观审视功能,促进业务管理。业务管理是检察管理的关键,必须强调“大管理”格局。从数据宏观分析功能上看,业务分析研判在业务管理中避免了过于聚焦个案导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问题,实现从个案向类案、局部向整体、现象向本质的转变,既能从数据层面捕捉检察业务规律,又能通过对数据偏离、异常的监测,反向审视个案或检察官的办案问题以及监督线索,服务微观层面的具体办案。与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针对个案进行管理的方式相比,业务分析研判运用数据集成优势,既要着眼全局,又要追根溯源,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分析报告,最大限度地拓展决策者掌握实际情况的广度和深度,能够有效发挥服务检察长、检委会宏观管理业务工作、融合业务部门具体管理业务工作的枢纽作用。

二是发挥业务分析研判的事前预警功能,统筹案件管理。案件管理是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理,是检察管理的基础、核心,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从部门职责来看,案件管理部门应重在发挥检察业务管理的枢纽作用,与办案部门协同合力,一体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实体管理,确保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对于业务分析中发现的表现较差的业务,案件管理部门需要向相关业务部门发出预警;对于表现平稳或较好的业务,案件管理部门可以提示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良好局面。在发现检察业务运行出现负向发展的态势时,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向作出决策的管理层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预警和工作提醒,督促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动态调整、控制相关履职不足,服务保障检察工作向着高质量方向发展。如发现某业务部门怠于审查办理案件,造成案件大量积压,势必会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降低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甚至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向相关业务部门发出预警。

三是发挥业务分析研判的事后总结功能,保障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是检察管理中的底线,也是对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检验。无论是案件管理还是质量管理,都不能就案论案,而要从个案向类案、综合审视延伸,汇集出具有共性的情况进行全面整体分析,实现由个体到整体的总结、再由整体到个体的反馈。一方面,通过类案数据分析,比对类案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处理结果等方面的异同,发现是否存在同罪同情节处理差异过大、抗诉标准明显不一致、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方式差距明显等问题,切实解决个案“同案不同处”的弊端。另一方面,通过将质量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办案质效综合分析报告,可实现诸多个案质量的共性汇集,帮助检察官突破自身思维和能力的局限,助力各业务部门办案水平的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完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管理体系

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认真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三个管理”的效能,关键在于管理观念更新、管理模式革新和管理举措创新。在管理实践中,业务分析研判不能停留在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也不能满足于案件管理部门的分析研判,而要构建以办案质效为核心,集全景化、深层化、多元化、智能化于一体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管理体系,以整体、宏观的业务管理指导解决具体微观的个案问题,实现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画像”指导,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务实可行的决策参考。

坚持全景化的业务管理,实现检察工作的全面画像。全景化的业务管理,涵盖“四大检察”的所有业务工作,对每一项业务所涉及的案件都要进行数据归集和内在关联,破除单一数据指标分析所带来的片面性,对检察工作给予最大范围、最为全面同时又具化到每一处细节的分析和评价。在对某项业务进行具体分析时,既要从宏观分析其办案规模、办案态势、发展趋势,也要从中观分析其办案规范、办案效率,还要从微观分析其办案质量、办案效果,更要综观分析该项业务与其他业务、其他办案行为、其他管理活动之间的关联,尽可能给予最为全面的质效分析。例如,在分析行刑反向衔接业务时,要从全景视角,与往年办案质效的态势进行时间纵向比较,与本院其他行政检察业务以及民事检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质效进行内部横向比较,与同期其他院尤其是案件规模相当的检察院的办案质效进行外部横向比较;还要分析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案件后续处理及信访衍生化解的案访结构比等情况,使业务分析研判全覆盖、无疏漏,为“三个管理”特别是业务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分析参考。

坚持深层化的质效分析,实现从数据到质量的精准画像。检察业务数据是研判检察业务运行态势的基础要素,是有效开展检察业务分析研判的信息源。然而,仅对业务数据本身进行分析,是一种浅层化的分析,并不能真实反映出检察办案的实际情况。检察业务数据是由每一件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积累而成,检察业务分析研判必须立足于个案,注重将微观层面的个案与宏观层面的数据相结合,在个案质量监管过程中不断汇集相关业务信息,确保每一个、每一组数据都能够反映出相关个案的办理情况,进而提炼出司法办案的趋势性、动态性变化,实现“从数据到质量”由表及里的深层化分析,为“三个管理”提供更加务实、可用的质效分析参考。通过从数据层面进行办案态势分析,可以将宏观的业务管理具象化、微观的个案办理规律化,帮助检察官跳出个案办理的桎梏,从更加深层次的视角审视自己所办的案件,在大量案件汇集形成的数据中发现司法办案规律,为更加客观、审慎地办理案件提供借鉴。

坚持多元化的专项分析,实现从整体到局部的独特画像。检察机关贯通推进“三个管理”,不仅要自上而下构建起业务分析研判的整体格局,一体抓实检察案件全量数据,也要着眼于具体案件、具体罪名、具体业务类型等局部数据。多元化的专项分析,不能不分轻重、一概而论,既要有一定的顶层设计的重点项目、核心项目,也要有基层探索的创新项目、独有项目;不仅在选题上要具有针对性,而且要凸显区域特色,在不同地区形成独有性的业务分析,鼓励和支持基层检察机关自行探索并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工作。尤其是对于案件规模偏小的检察院,应当在保证宏观部署有效落实、基础工作稳步推进的前提下,引导其发挥主动性,充分把握地区发展特点,制定符合区域发展需要的工作目标,并由上级检察机关对其自主选择的“小专项”工作开展质效分析,从而最大程度地调动各级检察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在扬长避短中更加凸显个体差异的优势,最终形成多样化的法律监督格局。

坚持智能化的辅助分析,实现从定期到实时的动态画像。数据信息是科学精准开展检察业务管理的前提,也是由个案到整体的汇集成果。服务高质效办案的业务分析研判,不能仅仅依赖于阶段性的事后分析,而要逐步推进到事中进行动态监管、实时分析,发挥预警价值、增强跟进功效,最大限度地提升业务分析研判的时效性。与定期分析相比,实时数据分析具有连续性和动态性的特点。连续性是指系统能够不间断地处理数据流,动态性则体现在系统能够根据实时数据的变化调整分析策略和处理流程。检察机关要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即时管理,仅靠人力是难以实现的,必须要研发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模型,建立“定期分析+实时分析”模式,既有整体业务数据分析的模型,便于年度、季度、月度进行定期业务数据分析,也有专项业务数据分析模型,根据领导关注重点、业务部门工作需求以及监督部门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该问题的影响因素、关联因素,确定预测对象,设定预测规则,由系统进行自动监测和预警,并将预警值所对应的案件推送给办案单位、办案部门、办案人员,提供即时性的业务分析研判。

(作者分别为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官)

[责任编辑: 赵衡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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