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管理”赋能边疆检察实践
时间:2025-04-11  作者:乌兰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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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辽阔的边疆地区,检察工作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捍卫国家安全的重大使命,其战略地位直接关乎边疆长治久安与繁荣发展。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述为边疆检察突破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三个管理”协同推进的内在逻辑与理论基础。检察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直接影响法治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只有坚持高质效办案,才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巩固司法公正的社会基础。“三个管理”的协同推进,正是破解边疆检察发展难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相连,通过深刻的内在逻辑和坚实的理论基础,为边疆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从系统论视角看,三者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有机整体,契合了“大管理”格局的系统性要求。检察业务管理从宏观层面统筹指导检察业务活动。一方面,积极更新办案理念,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着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借助大数据深入分析业务态势,探索创新监督模式,增强业务管理的科学性,充分落实“大管理”格局对业务管理前瞻性与创新性的要求。案件管理专注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从受理时严格审查材料,到办理中把控各程序环节,再到结案时规范卷宗整理,确保案件办理的每一步骤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办案标准,为案件办理筑牢程序根基,这是“大管理”格局对流程精细化管控的具体体现。质量管理致力于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通过专业培训提升人员能力,严格质量评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增强人员责任感,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检察工作运行的规范至关重要。案件管理通过制定严格流程和审批制度,有效制约检察业务权力,防止权力滥用;质量管理通过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对办案结果严格监督问责,促使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检察业务管理依靠全面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平衡,保障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准则,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三个管理”赋能边疆地区检察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索。我国边疆地区地缘政治环境错综复杂、民族文化多样性显著,检察工作面临诸多特殊挑战。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新要求,为边疆地区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一是理念更新,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构建检察机关“大管理”格局,关键在于更新检察业务理念。由于案件处理涉及民族习惯、文化传统与地缘政治等多方面因素,检察人员需灵活运用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多元手段,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既是精准适用法律的体现,更是维护边疆团结稳定的关键。

为切实推动理念转变,应积极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满足边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落实提升办案质效的要求。运用“三个结构比”等科学手段,深入挖掘检察业务数据,聚焦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核心要素,精确识别工作中的短板与问题。

二是流程再造,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规范化的案件管理对于实现边疆地区检察工作的公正与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也是在“大管理”框架下对流程控制的直接体现。在案件受理阶段,必须对案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运用质量控制的数据分析与统计方法,确保案件入口的质量,坚决将不合格案件排除在检察程序之外。全周期闭环管理,明确案件办理全流程中各节点的要求、责任主体以及办理时限,严格执行重点案件和关键文书的审批制度,强化过程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程序违法。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的作用,邀请法学专家、民族学者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与讨论,以确保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构建一个全方位的风险评估体系,深入分析案件可能对社会稳定、舆情导向等方面产生的具体影响,并制定全面而细致的应对策略,以切实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各类潜在风险。

依据“大管理”格局下的协同联动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内部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部门之间加强沟通,相互移送线索,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边境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外部合作,共同构建打击跨境犯罪的坚强防线,有力地维护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安全。

三是提质增效,构筑质量保障体系。在边疆地区检察工作中,质量管理是确保司法公正和提升办案质效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需针对边疆地区的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高效性的培训计划。邀请边疆法规、民族政策等领域的专家及资深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并定期组织案例研讨活动,以提高检察人员的案件分析能力、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以及办案实战技巧。此举旨在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工作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综合运用重点评查、随机评查、专项评查等多种方式,从多个维度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查,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案件评查标准体系,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实施评查结果的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其与检察官的绩效考核、晋升及奖惩机制紧密关联,从而构建起一套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官的主体责任,建立冤错案件纠正和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案件质量问题的检察官,应严格追究其责任。完善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检察官履职情况的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边疆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司法公正。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

[责任编辑: 赵衡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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