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数据价值应用意识不够强、价值挖掘不够深、应用场景不够全等问题。笔者从检察业务数据的六维应用主体(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案件管理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社会公众)出发,结合广东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实践,探讨构建面向应用主体的六维价值应用体系,形成全员应用、全面释放、全域赋能的检察业务数据应用新格局,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准确识数”赋能科学决策。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可通过办案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准确发现数据背后的整体性、趋势性和苗头性问题,以此作出科学决策,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以广东省检察机关为例,该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检察大数据辅助决策模型,从依托经验的定性分析为主转为依托数据的定性与定量并重,用数据说话,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支撑。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业务数据应用,充分利用业务数据统计系统和案件智能查询分析系统,对案发量较大的危险驾驶和盗窃等突出犯罪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专项治理的对策建议,专题向党委政府报告。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推动协同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心中有数”赋能业务管理。检察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本条线业务监督管理职责,是检察长与办案检察官之间的桥梁纽带。司法责任制在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也要求在综合配套工作中强化管理,要求部门负责人实时掌握业务工作的整体情况。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机关各项办案工作的量化体现,客观反映检察履职办案的真实情况。业务部门负责人依托业务数据智慧管理平台,通过大数据多角度为业务工作运行情况画像,借助数据统计分析工具,掌握业务条线工作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和加以改进。坚持静态数据动态看,及时从历史数据中发现司法办案规律,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
“乐于用数”赋能案件办理。让数据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发挥保驾护航作用,实现办案人员从“要我用”到“我要用”的转变。如广东省检察院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研发案件智能查询分析系统,助力检察官实现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相关案例的匹配筛选和类案检索,为检察官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提供指导参考;深圳市检察机关研发的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系统,创新建立“卡两头、捋中间”和资深检察官“线上会诊”工作机制,以数据价值应用助推高质效案件办理。
“智能用数”赋能案件管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员通过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和数据监管,强化案件管理监督,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员总结梳理流程监控规则,运用检察法律文书智能解析、案卡数据比对碰撞等方法,优化流程智能监控,加强涉案财物监管,实时预警办案人员超期办案和不规范填录问题。强化数据质量核查,案件管理人员在用好业务数据质量核查系统基础上,从后端反向审视案卡填录整改,并探索利用语言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案件质量评查系统。
“善于用数”赋能检务保障。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立足职责用好业务数据,提高检务保障效能,根据各地、各单位、各部门业务数据情况,科学合理调配司法办案人力和司法资源,为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广东省检察机关利用一体化办公系统,助力司法行政人员实现内部事务线上集成化办理,有效跟进各类文件的办理和办复。司法行政人员以业务数据为基础进行工作量测算,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办案经费申报,科学编制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经费预算,做好资产与物资的合理调配等保障工作。
“方便查数”赋能检察为民。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是检察工作的发力点和创新点,这也客观上要求做实人民群众可感知、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广东省检察机关加强“互联网+检察”建设,完善12309中国检察网,让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有效参与到检察业务工作中,有力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多元化律师阅卷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检察业务数据、办案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机制,方便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查询案件信息。如清远市检察机关建设AI智能体矩阵,通过小程序与AI实时对话,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和诉求表达渠道。
(作者分别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主任。本文为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案件管理理论研究课题“检察业务数据价值应用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