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三个善于”提升控申检察办案质效
时间:2024-11-15  作者:余梦瑶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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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富矿”,要不断强化反向审视功能,善于从信访案件中发现监督线索,在融合履职中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新时代背景下,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最高检党组提出,在检察履职办案中要做到“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如何做到“三个善于”,进一步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办案质效,值得深入研究。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具体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就是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住信访案件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切实提高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一是强化法治理念,树立规则意识。首要任务是强化法治理念,确保检察人员能够深刻理解并践行法治精神,在处理信访矛盾时,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规则,尊重案件事实真相,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统一实施。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精准化解。面对日益多样化的矛盾纠纷,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精准化解,例如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落实“七天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及时回应信访群众诉求,加强信息化建设,真正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三是注重释法说理,增强社会认同。主动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解释法律法规,阐明案件处理依据和结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或简易听证、司法救助等各类办案机制措施,实现检察办案与化解矛盾同频共振,从源头上减少重复信访。注重运用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社会整体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和信任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善于研判信访案件促进社会治理。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就是指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要正确适用法律、把握法治精神,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通过分析研判所办信访案件促进社会治理,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一是深入剖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在办理信访案件时,不仅要解决个案问题,更要深入剖析案情背后可能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如通过梳理分析信访案件的类型、成因、趋势等,排查矛盾纠纷,揭示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而撰写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二是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源头治理。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着手,推动相关部门和地区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的监督。完善信访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机制,对于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推动检察履职从治罪向治理拓展深化,并通过强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善于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准确表达真实诉求。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就是指在办案中善于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准确表达其真实诉求,释法说理要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普及检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以及办理流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特别是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意识。二是畅通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多种形式的受理机制,落实检察长接访日制度,确保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反映问题。同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检察人员的素养培训,确保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三是注重心理疏导,帮助群众解开心结。在处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心理疏导工作,针对部分信访群众存在焦虑、不满等情绪问题,检察机关要主动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开心结、平复情绪,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信仰和理性思维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赵衡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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