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
时间:2021-01-21  作者:汪宇堂 吕仲秋 陈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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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创新办案、监督、预防、教育一体化工作模式,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着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成效明显。

“捕、诉、监+预防干预”,促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一是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准确适用法律,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2020年以来,南阳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66人,起诉332人。二是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6件,对71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考验期已结束的3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5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后来考上大学。同时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2个基层检察院已出台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处遇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倾力救助帮扶未成年被害人。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院共邀请社会专业人士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152人次,对部分被害人给予生活安置、学业救助、技能培训等。社旗县检察院等3个县院建立心理测评疏导室,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心理救助。

“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法治教育”,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一是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校园管理、社会治理存在的诸多漏洞,共向行政执法机关、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等制发检察建议38份,均收到回复。邓州市等4个基层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旅馆业、娱乐场所存在的监管漏洞,分别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职能部门进行系统化整改。二是以公益诉讼促行政履职。其中,方城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娱乐性营业场所存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情况,经调查收集行政执法机关怠于履职的证据后,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随后,多家执法机关联合发文规范履职;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针对校车安全隐患问题办理的未成年人行政权益检察监督案件,被收录于2018上半年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发布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典型案事例》。三是以法治教育促犯罪预防。全市检察机关以社旗县检察院“农村、偏远山区送法进校园全覆盖”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全市检教、检校合作,打造标准课件,创新送法载体。一年多来,共开展法治宣讲343场次,覆盖学校360余所,覆盖学生人数达35万余人,其中农村、偏远地区学校107所,共有23个课件被教育部门纳入标准化法治课件。

“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一站式办案”,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力度。一是推进机制落地,协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该市检察机关分别与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卫健部门、团市委、妇联等九部门召开座谈会,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从业限制等机制在全市落地生根。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已协助全市教育部门对拟招录教职员工开展犯罪前科查询1.4万多人,发现8名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宛城区检察院对7名利用特殊职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告人建议实行从业禁止,法院全部采纳;卧龙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卧龙区教体局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校车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会签文件,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二是建设“一站式”办案场所,避免办案过程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其中,社旗县等3个县区检察院建成了“一站式”办案场所;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协同建设的“一站式”办案场所设在市中心医院,目前正在建设中。三是联合帮扶,全方位关爱帮扶困境儿童。全市检察机关对无学校、无工作、无家庭约束的涉罪未成年人,借助社区、团委、妇联等社会力量开展联合帮教。对监管不力的留守儿童,联合团市委、民政、关工委纳入重点关爱帮扶对象,并加入心理疏导板块。对于生活困难、无人监管的事实孤儿,联合民政等部门开展救助。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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