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时间:2024-04-12  作者:蒋杰 谭瑾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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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杰 通讯员谭瑾)“上级抽调基层检察干警,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流动性较大,人员招录、管理方面希望有更为有效的办法举措。”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政治工作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听取基层院面临的压力负担、困难问题等,来自10个基层院的政工干部畅所欲言,宁波市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将上述问题一一记录,对部分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进行现场答复。这是宁波市检察院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宁波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指示精神,精准施策、建章立制,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强化常规整治、推动深化拓展。

宁波市检察院聚焦突出问题,打好减负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精文减会、调研督查、考核评价等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一系列务实举措,做到真减负、减真负。如坚持少开会、少发文,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文件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以工作成效作为检验会议落实的标准。部署工作简洁清晰、目标明确,避免出现层层开会传达、要求报送表态性贯彻落实材料等形式主义现象。坚持“重视考核、不唯考核”,优化简化考核指标,不片面强调办案数量指标。市院对基层院考核仅保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和检察工作绩效评价3项,考核时尽量合并开展。

宁波市检察院强化建章立制,打好减负持久战。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该院研究制定“八项措施”,明确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度融入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评议等工作,实行常态检视整改。此外,制定实施《数字检察“一本账”项目全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项目研发建设使用的统筹管理,整合精简数字化应用平台,避免多头建设、重复填报,实现数据效能最大化。

为改进工作作风,打好减负主动战,该院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持续锻造勤廉并重的模范部门过硬队伍。驰而不息砥砺作风,深入落实“三交底”廉政谈话问题整改,修订完善作风建设“十条规定”。纠防并举强化监督,聚焦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固本强基提升素能,深入实施名院、名品、名家“三名工程”,有序推进干部交流“三个循环”,队伍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振。

[责任编辑: 牛旭东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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