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皋:成立信访调解室为群众释疑解忧
时间:2025-02-24  作者:郝雪 陈宏佑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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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揪心来,带着安心走

陕西岚皋:成立信访调解室为群众释疑解忧

近日,记者走进陕西省岚皋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老胡调解室”,看到了老胡开展调解工作的动人一幕。

老胡是岚皋县检察院检察官胡顺忠,当时,他正在接待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李某。

“案件过去这么久了还没消息,他也没有赔偿和道歉的意思,难道他真的认识‘大领导’?”李某不安地说道。

“您放心,这个案子在正常的司法流程中,没有不规范办案的情况。”胡顺忠一面安慰李某,一面详细地解释案件诉讼流程。

被害人李某和杨某是夫妻,李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杨某为岚皋县人,二人定居在乌鲁木齐。2024年10月,李某因感情问题与杨某闹离婚,从乌鲁木齐乘火车来到岚皋县办离婚手续。但在李某到达火车站后,杨某发现其没带儿子,便与李某发生争吵,开车将李某载至附近工地进行殴打,并抢走手机将李某困于车中。经鉴定,李某伤情为轻伤一级。在李某住院就医期间,杨某的朋友还去医院再次对李某实施恐吓。

案发后,李某向杨某主张赔偿,杨某及其家人不但态度强硬、拒绝道歉和赔偿,还声称“上面有关系”,让李某“走着瞧”。2024年10月,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依法拘留。同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岚皋县检察院。该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鉴于该案矛盾较为突出,指定由胡顺忠负责办理此案。

早在2024年5月,岚皋县检察院对从事公诉工作多年的胡顺忠委以重任,以人们对他的昵称“老胡”为名,成立“老胡调解室”,通过“老检察官+退休检察官”模式,重点对涉法涉诉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精准施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胡顺忠负责办理该案后,为尽快找到案件矛盾点、厘清事实情况,一边与办案人员共同分析研究案卷,一边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制定释法说理方案。胡顺忠向杨某讲清了应当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杨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是暂无赔偿能力,希望等刑满释放后再予以赔偿。

“案子好久没有动静了,难道杨某家人真的托关系了?”日前,李某按捺不住内心的忧虑,从乌鲁木齐市赶到岚皋县,来到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要一个说法。当天下午近两点时,记者看到身着灰色羽绒服的李某正满脸愁容地来回踱步。

“到我办公室来说,先喝口水。”胡顺忠热情地招呼李某落座。李某坐下后一口气咽下半杯水,顿了顿神,紧皱眉头复述事件经过,更不禁说出忧虑:“是不是他找关系了?我的医疗费怎么办?”

在李某的叙述中,胡顺忠更加理解了案件堵点——一是杨某没有赔偿,还曾威胁李某;二是李某担惊受怕,加之对司法程序不了解,对司法机关办案过程存在误解。

胡顺忠随即向李某耐心解释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并表明不存在干预办案的情况。对于李某谈及的个人、家庭困难情况,胡顺忠告知李某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后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对医疗费、误工费、因伤导致的经济收入减少等损失进行赔偿。若条件符合,检察机关也将依法提供司法救助。

听到这些话,李某起身紧紧拉住胡顺忠的手:“您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小程序,有诉求直接在网上发消息,我们有专人受理答复,也可以给我打电话!”胡顺忠笑着对李某说。

“好!”李某连连点头道,接着快步走出“老胡调解室”。

据记者了解,日前,岚皋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郝雪 通讯员陈宏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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