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为农民工解“薪”愁
时间:2025-01-17  作者:赵红旗 赵西雷 程晶晶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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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帮俺讨回拖欠了3年多的工资,终于可以过个舒心年了。”1月12日,农民工老唐数着“迟到”的工资,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

老唐是一名木工好手,在十里八村小有名气。经村里人介绍,他受雇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到河南省兰考县城一小区建设工地务工,与他同为工友的还有58人。从2020年4月到工程结束,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拖欠59名农民工工资67万余元。

工资拿不到手,成为他们心中解不开的结。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老唐等人带着反映材料来到兰考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案件所涉农民工的维权能力较弱,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存在维权障碍,致使其无法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立案受理。

为摸清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在,办案检察官走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询问相关负责人、具体施工人,查明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申请人劳动报酬情况。经调取相关施工工程结算单,认定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老唐等59人共67万余元工资未支付的事实。

随后,兰考县检察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作配合,反复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释法说理。经多方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签订后,兰考县检察院跟进监督,督促拖欠方按约定期限结清工资。鉴于双方已达成和解,且被拖欠的工资款已全部结清,兰考县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了终结审查决定。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兰考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核查全县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是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储存工资保证金或提供保函等,为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打下基础。

本报记者赵红旗通讯员赵西雷程晶晶

[责任编辑: 刘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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