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皇姑区:走进老年公寓宣讲“十一号检察建议”精神
时间:2024-04-20  作者:王玲 于帅 张崇泽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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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玲 通讯员于帅 张崇泽)4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与该区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前往当地悠乐老年公寓走访,实地查看宿舍食堂、消防设施等并重点了解机构建设、运营模式、从业人员入职查询等情况。检察干警向养老机构负责人、入住老人宣讲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和防范养老诈骗等法律知识,阐述监管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的必要性,并就如何有效贯彻落实检察建议进行交流,提醒养老机构负责人要从人员招录、安全保障、为老服务等方面强化管理,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及老年人的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 张子璇 贾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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