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燕飞)为全面落实江西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策部署,日前,江西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指导意见》,以服务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为目标,从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做优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强化环境资源民事检察监督、加强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的主要办案领域、监督重点等予以明确。此外,《指导意见》还从灵活选择公益诉讼监督办案方式、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助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四个方面作出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