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崇川区:“检察+社工”定制专业化帮教未成年人
时间:2020-12-31  作者:吴旎妮 葛明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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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上班长了!”日前,在被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宣告不起诉决定当天,16岁的犯罪嫌疑人小超(化名)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检察官。

2020年4月15日,小超因涉嫌两次盗窃,涉案价值共计6000余元,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起案件案情简单,但小超在作案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反侦查能力让人吃惊:小超在每次盗窃之前都能成功避开摄像头,甚至制造门锁被破坏的假象,让同住一间宿舍的被害人误解。

小超怎么会有如此成人化的犯罪思维和手段?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超的父母在其小学六年级时离婚,他跟随父亲生活,初三辍学。父亲在几年前再婚,小超在重组家庭中感受不到温暖,经常离家出走,自理能力较强。了解完家庭情况,检察官委托专业心理咨询老师对小超开展了心理测评及疏导。帮教“预评估”结果显示,小超对未来迷茫、焦虑、无安全感,状态为缺爱、无引导型。

鉴于小超的犯罪数额不大,又能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退赃,检察机关决定将小超列为帮教对象。5月14日,该院依法对小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了六个月的考验期。

在考验期内,检察官与专业社工无缝对接,将小超的成长背景、性格特点、情绪认知、家庭管教等方面的信息反馈给社工,为小超定制了“拥抱生命的温度”主题帮教套餐。

解铃还须系铃人。检察官组织小超的父亲与小超一同参加亲子沙龙活动,拉近父子关系;让小超的母亲周末带着小超去游乐场打工,碰面机会多了,母子关系得以改善。

情感攻势奏效后,法治宣讲登场。在帮教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告诫小超,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趁机拿走他人的财物达到一定的数额即构成盗窃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贫困还是遭遇困境,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检察官给他指了一条光明之路:多读书多学习,争取学一门技能,将来自力更生。

小超选择重返校园,并凭借个人优秀表现当选了班长、学生会干部。而且,他总是把这些成绩和进步第一时间告诉承办检察官和社工。这个转变,让小超的父亲直呼“没想到”。

据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2018年2月至今,像小超这样接受“检察+社工”定制专业化帮教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已达42名。有的重返校园,有的学到一技之长融入社会,无一人再犯罪或被行政处罚,帮教效果看得见摸得着。

(原标题:没有什么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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