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长首次主持召开信访积案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2-01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来源:法治日报
【字体:  

“今天,省检察院在这里对谭某某信访积案进行公开听证……”当北方已是秋风萧瑟,海南海口依旧椰风海韵、气候宜人。

11月11日,一场公开听证会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与以往不同,这场听证会的主持人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这在海南尚属首次。

本次听证会邀请省级人民监督员刘云亮、王雁磊,省政协委员何春芳、翁振文,省律师协会会长张晓辉,秀英区人大代表黄华固、李允宝等7名听证员参加。

同时,参加听证的还有海南省检察院信访积案协办检察官、原案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侦查人员、原案秀英区法院法官、秀英区检察院承办人、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承办人、谭某某委托代理人。省检察院、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市检察院、秀英区委政法委,秀英区检察院等有关负责人到场旁听。

从主持到观众,这场“阵容”强大的听证会究竟为啥事儿?事情还要从2011年12月31日说起。当天,闫某某、蒋某新、许某某、蒋某及唐某某等人在海口市秀英区琼华村养鸡场偷鸡,谭某某发现后,被蒋某新和唐某某持刀砍成轻伤,被盗鸡价值1725元。

闫某某、蒋某等四人抢劫、盗窃案宣判后,自2014年6月,谭某某就该案多次到秀英区检察院、海口市检察院申诉反映被告人量刑过轻、同案犯一直未被抓获、司法机关未尽告知义务致其失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等问题。

对此,秀英区检察院、海口市检察院均认为谭某某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抗诉。2017年7月24日,谭某某到省检察院上访申诉,省检察院于2018年9月5日作出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单,决定不予立案复查。2019年3月11日,谭某某遂向最高检申诉,申请监督。

听证会在路志强的主持下,原案的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分别就追逃侦破的过程和面临的困难、告知义务的履行、定罪量刑应认定的事实性质及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了说明解释。

在回应司法机关未尽告知义务问题时,路志强指出:“法院没有告知谭某某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虽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告知了当事人,法律效果会更好。检察院如果多加一些重视,这起信访案件不会久拖未决。”

随着公开听证程序逐项进行,该案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逐一得到厘清。既讲法理,又讲情理,这种公开透明地站在对方角度释法说理的形式,得到听证员的一致认可,也解开了谭某某多年的心结。

“请问,你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我们家生活很困难,希望司法机关帮帮我们。”

听证会接近尾声,路志强关心地询问已年过七旬的谭某某。在得知谭某某儿子有疾病需要治疗,儿媳也残疾在家,确实生活困难,路志强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当场表态:“我们将尽快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力所能及地提供司法救助和帮扶。”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经过刚才案件承办人的释法说理,我对案件认定和处理的法律依据清楚了,我不会再上访了。”听证会的释法说理让谭某某服了气,司法救助让他也有了盼头,他在听证会结束时动情地说。

公开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法宝”。从今年3月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海南省检察院将清理信访积案作为检察工作“一把手”工程,路志强带头践行“三个必须”“三个穷尽”信访工作理念,通过公开听证形式,亲自包案化解谭某某信访积案,为全省各级检察长作出生动示范,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报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原标题: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主持召开信访积案公开听证会 信访积案申诉人当场表示“不再上访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