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
时间:2020-09-03  作者:韩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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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兵)日前,黑龙江省检察院联合该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切实增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力、有效规范办案衔接、增强办案质效。

《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认罪认罚案件各环节办案要求。专门就值班律师场地和经费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细化值班律师派驻管理、履职方式、权利救济等流程,并通过邀请到场参加讯问等方式着重强化值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阅卷等权利的保障,确保值班律师更好履职。同时,明确公检法各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和标准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法定证明标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强调对认罪认罚案件应尽量相对集中办理,积极探索采用预约提审、建立候审制度等方式改进提押还押工作模式,为认罪认罚案件批量提审、集中签署具结书和快速办理创造条件。

《细则》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需要自主或联合开展培训,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对一定时期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情况、各相关单位配合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建立常态化数据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统一数据统计标准,定期通报核心数据,确保准确掌握制度适用情况,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精准适用。

(原标题:强化值班律师权利保障 黑龙江出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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