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探索“网格化+公益诉讼”新模式
时间:2020-08-09  作者:卢志坚 史莹璁 吴玉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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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史莹璁 吴玉洁)近日,一场大雨再袭苏州,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冒着大雨来到庭山村,查看余池江整改维护情况。虽然衣服早被雨水打湿,检察官们的心情却非常欣喜,“余池江这一年来维护得非常好,不用担心防汛隐患!”

2019年4月,吴中区检察院接到网格员上报的河道隐患后,走访发现庭山村的余池江河道内确实存在拦河筑坝、设置围网拦河养鱼等违法行为,影响河道的行洪、排涝功能,造成安全隐患,遂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同年6月,相关单位表示已拆除定置渔业设施与河道东侧筑坝,并对河道西侧筑坝制定好拆坝修桥方案。

苏州滨江临湖,水网密布,加之今年梅期长、降雨多、防汛形势严峻。为筑牢防汛“安全线”,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网格化+公益诉讼”新模式,针对性做好防汛消险工作。

借助网格长、网格联络员熟悉社情民意的特点,苏州市检察机关对占用河道、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发现监督线索,及时启动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实效。今年7月2日,虎丘区检察院根据线索巡查发现京杭运河的河堤上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河道打捞垃圾、泥沙石块,不仅增加河堤压力,给水体环境及堤坝安全造成威胁,也给航运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7月10日,虎丘区检察院就运河堤坝旁建筑垃圾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仅用两天时间,约30米长的建筑垃圾便被妥善处理,河堤恢复如常,保障了汛期运河河道的畅通。

河道及其配套工程是抗御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基础设施,检察机关梳理线索时发现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是防汛的薄弱环节。如太仓内河水域内非法捕捞情况比较普遍,非法设置的木桩、网簖、地笼等障碍物严重影响行水泄洪,存在安全隐患。随着洪水预警的不断升级,太仓市检察院针对河道内滥设网簖等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执法部门清理河道内阻水障碍物,同时建议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中小河流巡查力度,提前排除了安全隐患。

(原标题:“小网格”织密防汛安全网 江苏苏州:探索“网格化+公益诉讼”新模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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