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三地检察机关开展异地协作联合救助“事实孤儿”
时间:2020-08-03  作者:林中明 范跃红 平亦和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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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范跃红 通讯员平亦和)“姑姑,我要上学喽!”近日,背着检察官姐姐精心挑选的书包,男孩小聪(化名)在浙江省平湖市的姑姑家中,期待着9月份的开学。谁曾想到,这个6岁的小男孩是个内心受过重创的“事实孤儿”。在长三角三地检察官的共同帮助下,他正逐步走出阴影。

2019年12月23日晚,上海市松江区某出租房内,小聪目睹了爸爸被妈妈杀死的一幕。随后,惊恐害怕的他来到了平湖市的姑姑家。尽管姑姑待他不错,但小聪的心里却住进了一只“怪兽”。

几天后,平湖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了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传来小聪亟须心理疏导的信息后,迅速与小聪姑姑取得联系,掌握小聪的基本情况并就希望能对其尽快开展心理干预征得了家属的同意。随后,该院迅即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与小聪姑姑等家属电话交流,为之后进行心理疏导做好准备。

为更有利于开展心理治疗,承办检察官还前往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当面听取案情介绍和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了解,承办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为小聪制定了一套阶梯式心理救助方案。经过10余次的心理疏导,小聪的状态明显好转,心里的那只“怪兽”正在逐渐被打败。

与此同时,平湖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还驱车500多公里到小聪的出生地浙江省庆元县,和当地未检检察官共同为小聪落实了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也为小聪送来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在三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小聪的生活有了更多的保障。

此外,平湖市检察院在与市教育局沟通后,及时帮助小聪姑姑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今年5月20日,法院以特别程序开庭审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到庭支持起诉。次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小聪的监护人变更为小聪的姑姑。随着监护权的顺利变更,小聪在平湖入学报名的难题得以解决。

6月28日,平湖市检察院与庆元县检察院、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未检一体化异地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检察合力共同维护“小聪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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