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时间:2020-08-02  作者:范跃红 李宁 龚婵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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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李宁 龚婵婵)近日,浙江省检察院组成三个巡回检察组,分别对温州、湖州、嘉兴、台州4个设区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并抽取温州市鹿城区、平阳县、德清县,嘉兴市南湖区、桐乡市,台州市椒江区、天台县进行现场检察。

这是自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后,该省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据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俞李彦介绍,巡回检察组以调研座谈、现场巡察、台账查阅、现场谈话等方式,重点就社区矫正机构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矫正执行活动是否合法,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检察。本次巡回检察用上了绍兴市检察院自行研发的社区矫正智慧检察软件。该软件可以根据各司法所日常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生成巡回检察任务清单,在手机App的指引下,检察人员现场检察档案、台账,检察结果自动上传,完成进度随时跟踪,结果反馈分类处理,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对于本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浙江省检察院将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并反馈给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和被检察的社区矫正机构。

据了解,早在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展开后,浙江省检察机关就部署开展了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和强制医疗场所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作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首批6个试点省份之一,2019年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0779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42467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长期远低于全国社区矫正对象平均再犯罪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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