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运用16字口诀开展“轻·清”党建工作
时间:2020-07-28  作者:简洁 马艳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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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清醒、业务轻快、纪律清廉、服务轻便。”这是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的“轻·清”党建工作法的“口诀”。该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履职特点,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的业务优势,引领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底线意识,充分释放检察生产力。

“通过邀请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讲党课,院党组副书记、主管副检察长吴春妹上党课,开展谈心谈话、支部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决策部署,将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机关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党员干警的认同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据朝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书记贾晓文介绍,“轻·清”党建工作法首先是丰富思想教育学习载体,让干警自己当老师,通过微视频、集中学习、集中谈体会的方式进行“轮班教学”。建设轻罪党建平台,多元立体沟通传播党建信息,通过党建专栏、微信学习群等,及时向党员传递党建工作动态,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党支部还运用“廉政双谈话”的创新方式,即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与党员双谈话,用好谈话提醒方式,对廉政风险及时提醒。同时,完善轻罪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轻罪检察工作履职风险点,通过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制度,压实对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的激励和监督,坚持放权不放纵,规范权力行使,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

(本报记者简洁 通讯员马艳君)

(原标题:实实在在的16字口诀)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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