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帮民企堵住漏洞
时间:2020-07-19  作者:蔡俊杰 尹婕 俞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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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尹婕 俞旦)“我们一直想着怎么提高产品质量,怎么卖产品,却忽略了对员工的监管和教育,检察建议中提出的管理问题我们一定好好整改,好好吸取这次的教训。”近日,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被害企业代表在庭审结束后对办案检察官说。

被告人舒某在该企业任某部部长一职时,收受供货商的回扣33万余元,还伙同自己部门的三名下属开设“皮包公司”,利用职务之便成为该企业的中标单位,非法侵占企业财物36万余元,给被害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

受理此案后,余姚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该企业存在监管职权不明、相互监管缺位、审查制度不严等内部管理问题,导致了企业管理人员假借“皮包公司”操纵招投标,进而侵占企业财物。

针对企业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余姚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官“进村入企”活动,向该企业提出了组织普法教育、规范职权范围、审查工作实质化等检察建议,还向企业送去了《余姚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白皮书》及企业风险防范手册,提醒企业可能面临的刑事犯罪风险、融资风险、企业财产损失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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