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昌区:醉驾案件7个工作日内审结
时间:2020-07-19  作者:周晶晶 田第潘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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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田第潘)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在该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审理张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该案从案发到宣判,仅用时7天。

“这在以前办案时间可能超过一个月。”武昌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锐介绍,该院通过分析近年办案数据发现,危险驾驶类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达五分之一,且类型较为单一,犯罪情节多数较为轻微。“这类案件侦查、收集证据都比较简单,办案证据和标准争议不大,但从侦查到审判周期较长,部分甚至长达70余天。”

为此,今年5月,武昌区检察院会同该区法院、司法局和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签订《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推行“3+2+2”快速办理的工作意见(试行)》。“3+2+2”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前提下,通过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确保7个工作日内审结的工作机制,其中明确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移送起诉,法院在2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由司法行政部门派驻律师对认罪认罚具结情况进行见证。

为确保该快速办理机制顺畅运行,经商议,武昌区检察院和区法院分别建立检察官专职常驻、法官定期轮换制度,区司法局派驻值班律师实行定期全天值班制度。检察官可以在受案的第一时间开展提审、阅卷、审查工作,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批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统一起诉并将案件转交法官。“若适用速裁程序批量处理,一上午便能够审结、宣判5到10件案件。”常驻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中心的检察官龚雪告诉记者。

在近两个月的试行过程中,该机制运行良好。5月20日以来,武昌区检察院共受理“醉驾”案件40件40人,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结31件31人。

(原标题:公检法司同时按下“快捷键” 武汉武昌:醉驾案件7个工作日内审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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