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区:打通回浙“救厂”之路
时间:2020-07-19  作者:满宁 晏晶 武佳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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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浙江以来,我接受监督管理、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其他时间就泡在厂子里,现在产量和订单都上去了。”高小华(化名)日前向浙江省金华市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时笑着说。而一个月前,高小华却笑不起来。

作为浙江金华一家玩具企业的负责人,本该回浙坐镇工厂指挥复工复产的高小华,却碍于“特殊身份”——接受社区矫正的监外执行人员,“滞留”在了重庆市开州区。去年10月,高小华被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期间在其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开州区接受社区矫正。

“我每天通过电话指导远在金华的老婆安排工厂生产,沟通很不方便,再说经营管理业务我老婆也不熟悉……”说到企业现状,高小华心里“干着急”——由于受疫情影响,工厂产量下降,经营困难。

今年4月,高小华向开州区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变更居住地申请,但出于疫情防控考虑,近段时间当地已经停止批准社区矫正人员向市外变更居住地的申请。

“工厂的情况真的不能再等了。”一直等到5月28日,高小华来到开州区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接受社区矫正前,高小华及其全部家庭成员均在金华定居,符合变更居住地申请的条件,但疫情特殊时期出于安全考虑,司法行政部门也是按规办事。”当天,该院检察官核实了高小华相关信息,向开州区司法局了解了被拒绝变更居住地的缘由。

“这关系到几十个家庭的生计,一定要让企业活下来!”同日,该院决定对此案立案监督,尽快帮助高小华的工厂走出困境。

对像高小华这样的特殊情况,到底能不能“放行”?5月29日,经上报重庆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沟通协商,该市司法局给出反馈意见:在疫情期间的社区矫正人员申请向市外变更居住地的,理应从严管控,但可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实际以及风险防控需要进行办理。

“开州区属于低风险地区,高小华的情况也比较特殊,建议同意其变更居住地的申请。”6月2日,开州区检察院向当地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随后,开州区司法局重新审查并批准了高小华的申请,并向申请变更地司法局发函接洽有关事宜。

6月4日,开州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司法局和高小华所在乡镇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座谈会。会上,司法局工作人员向高小华告知了批准其申请的结果,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人员向其介绍了外出人员疫情防控需注意事项。

“高小华回去得越快,厂子倒闭的风险就越小!”同一时间,开州区检察院还联系浙江省金华市检察机关帮助协调,缩短审批流程。6月15日,经多方协调,金华市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同意高小华变更居住地申请,并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回去后一定合法合规经营工厂,把厂子办好,不辜负期望。”6月17日,高小华终于踏上了回浙“救厂”之路。

(本报记者满宁 通讯员晏晶 武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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