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级检察院远程视频联办案件
时间:2020-07-16  作者:石飞 杨健鸿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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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涵盖几乎继承法中所有继承类型,办一个案件相当于进行一次继承法相关知识的培训。”近日,在联办案件远程视频讨论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王玄玮这样评价不久前云南省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

据了解,王玄玮所说的这起民事监督案件涉及配偶、子女、遗嘱、法定等继承关系,仅自书、代书的有效、无效、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遗嘱就有好几份。与以往不同,这次王玄玮的办案组中多了临沧市永德县、安宁市、昆明市盘龙区的几名检察官,临时加入办案单元的检察官通过局域网与云南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共享卷宗、共同阅卷、制作案件报告、讨论案件等,实现“共享办案”。

“共享办案”是云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为弥补基层院民事检察力量薄弱、办案能力较弱短板采取的一种新型办案培训方式。

“调研发现,基层检察官素质并不低,制约办案能力提升的原因主要是受理案件数量少、类型单一。”云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刘廷梅介绍说,此前,云南省检察院采用办培训班、跟班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培训无法常态化等不足。尤其是疫情发生后,这些培训只能暂停。

“工作不能停,办案不能停,对下指导也不能停。”刘廷梅说,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挑选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分配给工作较为薄弱地区的基层检察院,指定基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加入办案单元,通过局域网授权后可参与办案。基层检察官通过与省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办案遇到更多类型案件,在实际办案中接受省院检察官的单独指导,从而快速提升办案能力。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云南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通过视频提讯、远程开庭、局域网联合办案、律师异地阅卷、视频会议、“无人机+3D”图像现场勘查等现代科技办理案件、开展调研和对下指导,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实现后疫情时代检察工作质效新飞跃。

(本报记者石飞 本报通讯员杨健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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