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检联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时间:2020-06-17  作者:潘从武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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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潘从武)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新疆办案实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协调联动意见(试行)》,建立联动机制,保护新疆绿水青山、雪山冰川、野生动植物等环境、生态资源。

《意见》提出,自治区检、法两院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平衡环境公益诉讼所涉多元利益冲突,实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统筹保护。共同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规则,健全审理程序,细化举证责任分配,注重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工作的衔接;共同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严格执行,力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共同与环保、财政等部门促进设立环境保护公益基金,专门用于生态环境的修复或公益活动的开展;积极、稳妥地共同拓展环境公益诉讼新范围,将涉及影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因素全面纳入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范畴。

《意见》明确,检、法两院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互工作情况,对重要工作进行动态部署,针对影响检察和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协商。同时,两院每月相互通报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审理情况,共同推进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促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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